退款政策

除本條款及細則另有規定外,本公司一概不接受退貨或更換貨物。

倘若您訂購的商品出現故障、有缺陷或損壞(並非因您的錯失),或商品並非您所訂購,或交付的數量不正確,可於收貨日期的2天內退貨或更換,惟您需符合下列:

先決條件
  • 提供有效證明要求退貨/更換的物品詳情/相片作為證據;及
  • 商品未經使用並處於原先出售的狀態,連同與貨品提供的所有零件及配件,包括及不限於說明書、證書、標籤、標記、消耗品、袋及盒等;及
  • 商品的包裝必須處於交付予您時的狀態;及
  • 退貨或更換的要求經我們或供應商指定的電郵發送至我們的客戶服務代表,並於我們或供應商指定期間內,將商品交回我們或供應商指定的地址。退回貨品至我們指定地址的所產生的任何費用將由您承擔。
若您符合上述先決條件的要求及得到我們同意,我們會於批准退貨後盡快就相同產品安排退貨及更換。如果該產品沒有存貨及我們已收取相關貨款,我們可退回該產品的金額。

您同意及接受,是否被接受退回或更換商品屬我們及供應商的全權酌情決定。於任何情況下我們均不會接受未經申請及批核而直接向我們退貨,或為您因任何原因招致的損害負責。